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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学生午餐校外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编号:GC2026ZX0045   |   发布时间:2026-05-29    |  【  大    中    小  】  |  【 打印 】 【 关闭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学生午餐校外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学生午餐校外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6月8日14时30分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2026ZX0045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学生午餐校外配送服务

3.投标最高单价限价:18元/人/份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

备注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学生午餐校外配送服务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根据实际填写“股东构成审查表 ”)(详见采购文件相应章节);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内相关人员近一个月社保缴交凭证证明);

9、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范围须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主体业态范围须有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1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如提供外文资料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3日(北京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至12:00,14:00至18:00。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600.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各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3.获取方式:供应商应于办理汇款手续后,将汇款单、《投标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在“www.gczbsz.com”下载中心下载)、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zfcg@gczbsz.com)。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获取成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14时30分;

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会议室;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2026年6月8日12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邮寄到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收件人及地址:吴工 13798478605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龙华建设路376号展滔商业广场A座405),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到付拒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3.现场考察:

(1)实地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主要考察内容如下:

①套餐款式及价格(可提供不同价格2至3款供选择);

②配餐企业环境;

③食品处理区;

④配餐模式;

⑤针对管理餐、加饭菜等问题的额外服务承诺,考察现场收取盖章版《额外服务承诺书》。

4.公示网址: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czbsz.com/)

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大街94号

联系人:巫老师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龙华建设路376号展滔商业广场A座405、406室

联系方式:0755-21007565转807

项目经办人:吴工

联系邮箱:zfcg@gczbsz.com

3.监督电话:樊先生 0755-21007565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2026年5年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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