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医疗用车相关小额设备采购项目-A的采购公告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医疗用车相关小额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GZXDL-2026-00068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医疗用车相关小额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4300(元)
最高限价:2843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内相关人员近一个月社保缴交凭证证明);
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的严重违法行为信息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3)投标人如提供外文资料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期限: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官网(www.gczbsz.com)报名获取。供应商应于办理汇款手续后,将汇款单、《投标报名登记表》(在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官网“www.gczbsz.com”报名界面下载)、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社保缴纳证明上传,系统审核后即可获取。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600.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各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 14时30分止
2.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龙华建设路376号展滔商业广场A座405、406室;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在截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现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深圳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2.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网址: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czbsz.com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zexgrp.com
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网站: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
供应商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
3.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2月05日 00时00分
澄清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2月07日 00时00分
4.异议(质疑)期限:对本公告和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答复期限:收到异议(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5.本项目有关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吉华路175号
联系方式:陈工,0755-2874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龙华建设路376号展滔商业广场A座405、406室
联系方式:0755-2100756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工
联系方式:0755-21007565转806
技术支持:0755-36568999 1转7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