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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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救护车及配套设备-A的采购公告

编号:LHAZXDL-2025-00850   |   发布时间:2025-12-19    |  【  大    中    小  】  |  【 打印 】 【 关闭 】

 

关于救护车及配套设备-A的采购公告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委托,就“救护车及配套设备” 项目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AZXDL-2025-00850

项目名称:救护车及配套设备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7600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并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人员近一个月社保缴交凭证证明(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8、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原件备查。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0日 14时00分止

2.获取地点: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4时00分止

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内容。

五、开标(谈判)时间和地点

1.开标(谈判)时间:2025年12月30日 14时00分

2.开标(谈判)地点: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关于在线解密。如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加密文件,投标(响应)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 14:00:00 - 14:30:00 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系统中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2.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应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深圳自行采购系统用户操作指引(供应商)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3.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zexgrp.com)、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网站(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https://www.gczbsz.com/)。
供应商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

4.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25日 00时00分

   澄清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27日 00时00分

5.异议(质疑)期限:对本公告和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答复期限:收到异议(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6.本项目有关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187号

联系方式: 0755-29821111转28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平社区龙华建设路376号展滔商业广场A座405、406室

联系方式:0755-21007565-80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方式:0755-21007565-807

技术支持:0755-36568999 1转7

相关附件

救护车及配套设备-A招标文件_V1.0.TYZB
救护车及配套设备-A招标文件_V1.0.pdf
救护车及配套设备-A招标文件_V1.0.docx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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