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项目(A/B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项目(A/B包)的潜在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3日12时00分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2025ZX0134(A包)、GC2025ZX0135(B包)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项目(A/B包)
3.最高投标限价:
包号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价  | 
A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3年级:285元/人/1天  | 
B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4年级:480元/人/3天、 5、6、8、9年级520元/人/2天  | 
4.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项目(A/B包)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龙华区教育局自行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并根据实际填写“股东构成审查表”(详见采购文件相应章节);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相关人员近1个月社保缴交凭证证明(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的严重违法行为信息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3)投标人如提供外文资料须同时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南贤商业广场B座商务中心1602A室
3.采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于办理汇款手续后,将汇款单、《投标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在“www.gczbsz.com”下载中心下载,需备注好所参加包号)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特定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zfcg@gczbsz.com)。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获取成功。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600.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各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12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14时30分;
3.开评标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会议室;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邮寄到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收件人及地址:吴工 13798478605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南贤商业广场B座商务中心1602A室),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到付拒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日历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2.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方式,供应商可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包,以标段顺序定标。
3.本采购公告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4.公示网址: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czbsz.com/
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南贤商业广场B座商务中心1602A室
联系方式:0755-21007565
项目经办人:吴工
联系邮箱:zfcg@gczbsz.com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中心学校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