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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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维保服务的采购公告

编号:   |   发布时间:2025-05-08    |  【  大    中    小  】  |  【 打印 】 【 关闭 】

 

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维保服务的谈判公告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的委托,就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维保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实施交易。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HAZXDL-2025-00210

项目名称:翠绿宝石激光治疗仪维保服务

项目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公告截至日期: 2025年05月14日 14时00分

评标办法:竞争性谈判(最低价法)

定标办法: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预算金额:450000(元)

最高限价:430000(元)

二、响应方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必须是采购人推荐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应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应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应答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供应商的应答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及相关人员近3个月内(2025年2月-2025年4月)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交凭证证明);

10、本项目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无。

注: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谈判)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应答(上传应答文件)必须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内容指引办理。 

三、交易文件获取方式

谈判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11时00分

谈判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14时00分

谈判文件获取地点: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 网上 应答,采用 电子 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及应答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2.应答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14时00分

3.应答文件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五、开标/谈判时间和地点

1.开标/谈判时间: 2025年05月14日 14时00分

2.开标/谈判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红山社区南贤商业广场B座1602A

六、其他事项

无

七、异议/咨询、答复/澄清时间

1.异议/咨询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 至 2025年05月11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

1.答复/澄清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  至 2025年05月13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文件澄清/修改事项:重要提示:“提出谈判文件澄清要求”并不是“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谈判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谈判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质疑期内向交易平台递交书面质疑函。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本项目预算主管单位提起投诉的权利。

2. 交易平台有权对成交(中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成交(中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成交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3.其他:(无)

九、网站及媒体发布

1.网站地址: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zexgrp.com/)、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网站(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czbsz.com/)

2.重要提示: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供应商。交易平台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供应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 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联 系 人: 蒋工

联系方式: 0755-29821111转2842

2.代理机构

名称: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0755-21007565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南贤商业广场B座1602A

技术支持:0755-36568999 1转7

监督电话:樊先生 13713927870

 


国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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